新闻动态

制度体系日益完善 化妆品原料产业迎来发展新机遇

2021-11-12  363

近几年,随着我国化妆品市场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国际化妆品原料公司想在国内市场“分一杯羹”。相较而言,部分本土化妆品原料生产企业基础研究薄弱,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与此同时,很多本土知名化妆品品牌基于对原料功效、安全性、稳定性等考量,也会优先选择国际化妆品原料公司。本土化妆品原料企业想要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应不断增强研发、质量管控、市场运维等能力。

传统功效原料销量显著增加

截至今年5月31日,我国获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资质的企业共计5607家,其中广东有3055家,占比54.5%;浙江575家,占比10.3%;江苏324家,占比5.8%;上海234家,占比4.2%。华南和华东地区是我国化妆品原料的消费主阵营,华南地区原料需求量大,对原料性价比要求较高;华东地区大型化妆品生产企业较多,对原料的质量安全、功效等关注度更高。

随着消费需求的不断升级,消费者在选择化妆品时更加关注成分和功效,部分消费者出于安全性的考虑,更加倾向于选择植物原料化妆品。从2018年开始,透明质酸、神经酰胺、烟酰胺等传统功效原料销量显著增加,不少本土化妆品原料企业开始专注植萃系原料的生产。此外,一些大热单品不断向消费者传递发酵类护肤原料的有效性,发酵类原料的需求量也逐年攀升。

管理制度体系逐渐完善

在消费不断升级、消费观念不断更新的时代背景下,一方面,消费者对化妆品安全性的关注度更高,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也不断通过完善化妆品原料的相关制度建设确保化妆品的安全性。

在原料安全方面,《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一般要求中指出,化妆品原料应经安全性风险评估,确保在正常、合理及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规范》列出了化妆品限用组分、准用防腐剂、准用防晒剂、准用着色剂和准用染发剂。同时列明了70多种理化检测方法,用于禁用组分、准用组分的定量分析;20多种毒理学试验方法,可用于检测化妆品原料的安全性。

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了化妆品原料的监管模式和管理方式。

我国对化妆品原料实行目录管理。2021年4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该目录是对我国境内上市化妆品中已使用原料进行的客观收录,未收录的原料需经备案或注册后,方可用于化妆品生产。2021年5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的公告》,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二章中的《化妆品禁用组分(表1)》和《化妆品禁用植(动)物组分(表2)》进行了修订。

为进一步确保化妆品原料的安全性,监管部门加强和细化了对化妆品原料的管理。《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指出,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应当填写产品所使用原料的生产商信息并提供原料生产商出具的原料安全信息文件。《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报送指南》明确,原料安全相关信息应当包括原料商品名、原料基本信息、原料生产工艺简述、必要的质量控制要求、国际权威机构评估结论、风险物质限量要求等。同时要求,境外或者境内原料生产商可以自行报送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也可以授权境外或者境内法人企业对原料安全信息进行报送和日常维护。

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将在规范行业发展的同时,倒逼企业创新发展路径。

把握新机遇

随着对化妆品行业的监管日益趋严,化妆品原料行业的规范程度也会持续提升。化妆品原料管理的改革,对国内外化妆品原料企业来说无疑是发展的新契机。本土化妆品原料企业应增强自身技术研发实力,积极抢占新型原料在中国境内的市场份额。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的实施,将极大改善化妆品市场“重广告轻研发”的局面。化妆品生产企业对产品的功效宣称需进行合理评价,并在国家药监局指定的专门网站上传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而化妆品的功效基本源于原料的功效,原料商对原料的功效数据验证变得尤为重要。

消费者对化妆品的关注热度,会持续为下游原料企业提供创新素材。抗蓝光、防脱发、植物原料、温和、环保等,都可作为原料企业为产品企业提供差异化、定制化原料创新服务的风向标。例如植物原料,受消费者追捧,被广泛应用于各类化妆品中。据统计,我国市场上宣称植物概念的化妆品接近三分之二,且呈上升趋势。优质功效植物原料的开发已是原料研发的趋势之一。

要缩小与国际化妆品原料产业之间的差距,本土化妆品原料企业还应当不断寻求新的突破。除增加内部技术开发资金投入、引入技术人才外,也可考虑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平台合作,寻求原料创新、检测检验、数据库等支持,目前国内也有不少原料企业与科研平台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共同体。

在日趋完善的监管体系下,化妆品原料产业将日益规范,行业也将得到高质量的发展,我国化妆品原料产业在全球市场中的地位将不断攀升。